高醫網頁設計比賽報名辦法

高雄醫學大學網頁設計比賽辦法

98.11.10九十八學年度卓越計畫主軸一第四次會議修正通過

一、宗旨:展現本校教學內涵及教育品質,提昇學生資訊能力,鼓勵學生在學期間運用資訊能力與他人分享、交流相關經驗,利於畢業後就業服務及自我行銷。
二、主辦單位:通識教育中心
三、參加對象:本校學生
四、報名日期:自99年1月1日(五)公告日起,至99年3月31日(三)止。
五、報名方式:每隊以5人為限組隊參加,繳交報名表及完整網頁檔CD乙份至通識教育中心。
六、比賽方式:
(一) 下列主題擇一製作:
1.介紹學校、系所、社團網頁;畢業校友,包含校史、校園、人物等與本校相關且無涉個人隱私之主題;中英文版皆可。
2.衛教資訊與活動,能展現學校辦學特色之主題。
(二) 參賽作品原則上必須遵循 HTML 3.0 以上標準,能使用IE及Firefox。
(三) 引導網頁檔案請務必以index.html為其檔名。
(四) 本次比賽設計作品以功能度、美觀度、內容度為評分標準,其中內容度評分包含其知識正確性。
(五) 檔案資料限制:20 MB 以內,超過不予接受。
(六) 禁止外掛任何其它伺服器之連結程式(例:外掛其它學校或機構的計數器或留言板等連接)。
(七) 獲獎隊伍之設計作品,所有權歸原設計者,但本校有使用權與修改權,若使用時,將註明出處。
(八) 引用或轉述它人專利、圖形、程式、文件或設計創意,需經當事人(單位)同意,並於網頁明顯處標記引用其出處,得獎網站得獎後如被發現違反智慧財產權規定,將被取消得獎資格,並須自行負擔法律責任。
(九) 請勿將個人資料(生日、身份證字號、住址、電話等)置於公開網頁。
(十) 嚴禁抄襲他人作品或使用具有版權糾紛的圖片,若評選結果公佈後出現遭人檢舉的狀況,經證實確有抄襲行為,立即取消得獎資格,且一切訴訟糾紛由抄襲者自行負責。
八、評審委員:
(一) 聘請本校專業教師代表五位,及校外專業老師二位,擔任評審委員。
(二) 評分計算方式,本校教師評分佔60%及校外專業老師評分佔40%。
九、評審標準:
(一) 內容正確性,符合主題佔 40 %。
(二) 美觀及版面設計佔 30 %
(三) 介面之功能度佔 30 %
十、獎勵方式:
(一) 第一名 獎狀一張及獎金新臺幣5,000元。
(二) 第二名 獎狀一張及獎金新臺幣3,000元。
(三) 第三名 奬狀一張及獎金新臺幣2,000元。
(四) 佳作五名 每名獎狀一張及獎金新臺幣500元

十一、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正之。

報名表格與資料下載,請於https://cc.kmu.edu.tw/~R981063/web.pdf或由本文附檔下載

高醫網頁設計比賽
附加檔案大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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